logo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 教师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人事处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1人
年龄要求: 不限
联系方式:
专业要求: 心理学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通过高校人才网、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工作中每个招聘环节具体事宜会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仅限网上报名,不接收现场投递简历。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3,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名后拍照或扫描,拍照形式请保证图片清晰); (2)《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4); (3)详细个人简历(不超过两页); 三个材料以“岗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学历”(如:1002+张三+税务+硕士研究生)命名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consultant@acabridge.edu.cn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的应聘人员学院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学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的形式进行,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负责各专业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会在学院网站及组织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凡网上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须按要求到校进行资格复审确认。现场复审时间按照通知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各学习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没有可不提供) 5.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参保凭证);(有工作经验者提供) 6.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与面试 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免笔试,可直接进行面试。 笔试、面试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预计在5月14日,敬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院公告。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采取个人素质展示、试讲、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不能形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但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心理测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学院对拟聘用的教职工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心理测试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六)体检 学院组织拟聘用教职工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相关说明 如拟聘用人员出现心理测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同一岗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体检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议,经党委会决议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招聘政策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若干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28名,详见《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符合体检标准,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胜任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 4.符合岗位学历要求。应聘的毕业生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特殊说明:专业课教师岗位要求本硕专业一致,特殊专业以招聘计划要求为准。 5.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含)以下,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双师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含)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应聘相关说明。侧重财税、金融、会计、思政类专业,可按《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执行(附件2),长期有效。 7.符合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处在禁考期内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工资待遇

聘用及待遇 1.新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教授、博士研究生除外),按聘用制方式进行管理,个人人事档案由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2.应届毕业生在当年7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事代理工作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学院进行综合考察,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4.新聘用人事代理教职工与在编教职工同工同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每年按12个月发放工资,享受学院的各项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期内,学校为其正常缴纳五险一金。 5.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按《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执行。

应聘条件

人事代理,中共正式党员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地点:河南省 郑州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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