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 教师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人事处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1人
年龄要求: 35岁以下
联系方式:
专业要求: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病原生物学、护理、护理学、妇产科学、外科学、老年护理、公共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招聘程序

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工作在郑州市人社局、郑州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考试为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教学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全程录像。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6:1,达不到6:1的,报经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教育学等相关内容。 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参加我校公开招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上通 知。 考生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教学技能测试(试讲)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教学技能测试(试讲)。 2.教学技能测试(试讲)。采取课堂讲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采取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试讲当天,因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试讲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试讲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该岗位考生试讲的成绩应达到所在试讲室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 考生的试讲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试讲结束时当场宣布。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试讲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名次,总成绩和试讲成绩均相同者,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若无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需现场加试试讲。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由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试讲结束阶段当场宣布。教师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管理岗位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各递补一次。 (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依照《公告》进行。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职人员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我校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我校不予负责。其他按照《公告》执行。

招聘政策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2021年郑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校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成员由人事处、护理系、思政部、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职能处室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落实工作。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按照《公告》要求,符合《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 三、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按《公告》要求执行。 (二)报名材料 按《公告》要求执行。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工资待遇

录取聘用 其他按照《公告》执行。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招聘单位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其他

其他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我校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报考人员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防疫要求。

(三)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已进入体检环节的,待隔离期满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适时另安排体检。

(四)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咽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头痛、乏力、肌肉痛、气促、呼吸困难、寒战、腹泻等症状之一或前14天内有所述症状之一未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的取消参考资格。

(五)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公告》执行。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地点:河南省 郑州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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