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 教师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硕士及以上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人事处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1人
年龄要求: 35岁以下
联系方式:
专业要求: 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相关专业

招聘程序

报名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查询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不能再应聘本单位其他岗位。缴纳费用,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免笔试手续办理。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资格者经学校审核同意可办理免笔试手续并免除考务费,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占用面试指标。 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和教育理论。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名单,岗位比例为1:5。经审核,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到我校(南校区)行政楼926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 ③个人简历(含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近期立姿生活照1张; ④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各类证书(学历学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⑤在校学习成绩单(如无原件可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者必须按以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材料内容不全或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2.面试 具体方式如下: 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比例4:6)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下一位应聘者进行体检。

招聘政策

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学校的不断壮大与发展,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9个,具体事项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人数和范围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代理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工资待遇

登记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学校人事代理管理相关规定,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聘任条件进行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并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关待遇 参照学校人事代理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应聘条件

英语六级 两年以上国际贸易、跨境电商工作经验 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0岁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地点:湖北省 武汉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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