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 实训教师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1人
年龄要求: 35岁以下
联系方式: 010-51077778
专业要求: 网络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工程

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指定邮箱:consultant@acabridge.edu.cn (二)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简历; (3)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 (4)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6)应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流水等。 (7)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 将上述材料打包,并在邮件主题注明“2021年实训教师招聘应聘”字样及“岗位序号”(如:2021年实训教师招聘应聘岗位1),发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consultant@acabridge.edu.cn。报名结果以收到工作人员邮件回复为准。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报考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证、学位证的取得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之前。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4)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面试前的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和方式将由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考核 (一)面试 面试包括试讲、实践操作考察两部分。试讲及实践操作考察环节打分表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实践操作考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相关说明 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大于1:1时,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时,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8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上进行公告。 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按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人选。体检和心理测试到学院指定的医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学院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根据应聘者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招聘政策

因工作需要,我校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实训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招聘岗位与计划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资待遇

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学院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管理,按学院有关管理制度兑现薪酬待遇(与事业编制人员同酬)。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条件

1.具有从事所学专业3年及以上企业、研究院所、高校工作经历; 2.获得省级及以上网络类、云计算类、大数据类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上述竞赛取得一等奖以上者或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且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地点:湖北省 武汉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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