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 教师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人事处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1人
年龄要求: 不限
联系方式:
专业要求: 本 科:040201体育教育 040202运动训练 040205运动人体科学 研究生:045201体育教学

应聘条件

1.具有小学及以上体育教师资格证; 2.具有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3.本科学历需具有市级教学能手称号或省级教学能手称号; 4.具有省、市级教学能手称号者年龄可适当放宽2-3岁。

招聘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教师队伍力量,优化教师结构,经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一般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7日至2003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7日至2003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取得;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能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1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的要求为准,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6.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apt.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至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延安职业技术学院9号楼625室。

3.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④省、市级教学能手称号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⑤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⑥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和相应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讲课、评委提问、应聘人员答辩的方式进行,以考察其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快速反应等教师基本素养和基本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①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②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以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安排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只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地点:陕西省 延安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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