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和田职业技术学院 - 教师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人事处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3人
年龄要求: 28岁以下
联系方式:
专业要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

应聘条件

一、学校概况 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是2018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厅主管、和田行署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开设有园艺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烹调工艺与营养、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旅游管理、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民政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10个专业,目前已建成校内实训室46个,校外实训基地12个。现有高职学生1415名。现有高职教师124人,另有天津援疆教师17人。学院位于独具异域特色、盛产美玉的和田市玉龙喀什河东畔,占地面积1141亩,建筑面积21.2万平方米。 学院始终秉持“玉汝于成、德技双馨”的校训,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扎根和田、服务和田、助推和田”的办学定位,以顺应时代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以全新一流的教学场所、先进的教学和实训设备、专业的师资力量,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随着办学规模和层次的不断提高,学院教师需求逐步加大,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职业高中、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风扎实过硬;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人员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身份证为准;研究生、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6.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工资待遇 按照“同岗同酬”原则,本科生8000元左右(单位所承担的五险一金、个人所承担的五险一金和实发工资合计)。 七、招录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发布公告。通过新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同步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主楼7楼709 2.报到地点: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京怀大道10号)。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包含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习和工作经历、家庭成员情况、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 (3)其他能够证明应聘者水平、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和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在报名阶段审核。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和田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科目满分100分,所有考生均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笔试结束后所有应聘者参加职业意向度调查表环节,主要是以问卷调查形式答题,作为考试总分的参考。 2.笔试时间:待定 (四)面试 和田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官进行面试,面试组由相关面试专家9人组成,学院纪检人员在现场全程监督。考官通过提问与交流的方式,对应聘者政治思想状况、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逻辑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符合要求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拟录用人员由和田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到和田地区医院西分院参加体检。如若体检未通过者不予报销来和田的费用。 2.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批准后可在地区医院西分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1.和田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录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审查。应聘者需提供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的鉴定材料,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或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需在考察时予以提供)。 2.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经和田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合同形式为聘任制,合同一年一签。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和田职业技术学院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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