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将个人应聘简历、学历学位证(中国大陆境外的学历学位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身份证、职称证等扫描件或照片材料做压缩包,以“姓名+用人单位+岗位类别”(例如:张三+理工学院+专任教师)为主题,将应聘材料发送至我校招聘邮箱consultant@acabridge.edu.cn。
资格核查由我校相关部门进行,应聘人员资格核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学校根据应聘者情况,进行考核面试,择优录用。
(二)考核
考核由人事处、教研处和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一般采取试讲、面试、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课程授课能力和科研水平。
(三)体检和考察
考核通过人员在学校指定时间和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教职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学术研究能力,能胜任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 5.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社会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按照学校正式员工薪酬方案标准执行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学术研究能力,能胜任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
5.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社会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4084号, 京ICP备12045350号-20,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1101082020024
Copyright © 2021 zpjob.aca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Ab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