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3)近三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请将以上完整材料整合为压缩文档,以“应聘XX学院+XX岗位+最高学历学位+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各学院联系人并抄送至人事处邮箱。
2.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onsultant@acabridge.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邮政编码:310015)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
近年来,学校引进与培养了全国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共70余人。目前,学校聘用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杰青、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10余人,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浙江树人学院现面向海内外诚邀各类英才,欢迎高层次人才加盟。
二、人才分类
1.学科领军人才(A-C类)
A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科技三大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排名第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高层次顶尖人才。
不受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B类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等国家级高端人才,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高端专家学者。
不受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C类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负责人等国家高端青年人才,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不受年龄、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具有博士学位,不受年龄、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2.学科带头人(D类)
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浙江省“万人计划”入选者、浙江省高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省部级高端人才;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不受年龄、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3.教学科研骨干(E-F类)
E类人才:经学校评审聘任至学校“特聘研究员岗位”的人才;具有一定成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具有海外学术经历的海外博士后人才,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人才。
正高级人才:已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学科领域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专业成果,具备较好的学术背景及突出发展潜力的海内外学者。
特聘研究员: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人文社科类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学习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海外助理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成就,在本学科领域已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具有向更高水平提升的发展潜力;近五年科研工作业绩达到学校正高级(非教学型)任职条件,或学术业绩突出、具有标志性学术成果。
特聘副研究员: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人文社科类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学习工作经历;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较好的成就,在本学科领域已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五年科研工作业绩达到学校副高级(非教学型)任职条件,或学术业绩突出、具有标志性成果。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F类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好学术成果的青年学者,符合学校专任教师或专职研究人员条件。紧缺专业或具有海外学术经历的博士优先。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三、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021年全年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
人才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此外我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金等,具体如下:
一:学科领军人才: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各类待遇一人一议
二:学科带头人:D类人才:年薪(A-D类)或岗位绩效工资(E-F类)、购房补贴(万元)45-55万
科研启动与平台建设经费(万元):10-100实行人才启动基金申报制度
三:教学科研骨干:E类人才
正高级人才:年薪(A-D类)或岗位绩效工资(E-F类):正高薪资
购房补贴(万元):80-100
科研启动与平台建设经费(万元):10-100实行人才启动基金申报制度
特聘研究员:年薪(A-D类)或岗位绩效工资(E-F类):正高薪资
购房补贴(万元):80-100
购房补贴追加(万元):20
科研启动与平台建设经费(万元):10-100实行人才启动基金申报制度
特聘副研究员:年薪(A-D类)或岗位绩效工资(E-F类):副高薪资
购房补贴(万元):50-80
购房补贴追加(万元):20
科研启动与平台建设经费(万元):10-100实行人才启动基金申报制度
F类人才: 购房补贴(万元):50-80
科研启动与平台建设经费(万元):10-100实行人才启动基金申报制度
备注:
1.按学校政策申请人才租赁房。
2.A-D类以上人才的年薪与购房补贴之间可调节,一人一议。
3.购房补贴与服务期挂钩,可提前一次性借取(税费自理)。
4.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在首聘期(三年)考核合格且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升后,学校对首聘期后的五年人才服务期追加20万元购房补贴。
5.申请人才码,享受高层次人才杭州优先摇号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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