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 社会体育系保健与康复专业课教师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硕士及以上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人事处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1人
年龄要求: 40岁以下
联系方式:
专业要求: 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等相关专业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北京体育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1.所需材料

个人简历(必须填写本人有效联系电话);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及工作履历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2.报名方法

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信箱统一留:consultant@acabridge.edu.cn。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北京体育职业学院竞技体育系运动训练专业课教师”或其他具体岗位名称,如未标注致使未成功报名由本人负责。所提交材料应准确详实,清晰可见,因提交材料无法辨识致使未成功报名由本人负责。

(二)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在北京体育职业学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以及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3.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仪表以及相关专业能力等方面。应聘竞技体育系、社会体育系岗位,面试需要进行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50%)。面试全程录像。

4.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招聘单位到应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一般应在45天内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招聘政策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http://www.bjtzhy.org)是北京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以培养优秀职业运动员为主要宗旨,兼顾社会体育和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是北京地区唯一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因工作需要,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竞技体育系运动训练专业课教师1人(专业技术12级岗位);

2.竞技体育系运动训练专业(儿童体智能训练方向)专业课教师1人(专业技术12级岗位);

3.社会体育系保健与康复专业课教师1人(专业技术12级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竞技体育系运动训练专业课教师1人(专业技术12级岗位):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运动训练、体育教育、体能训练等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较强的专业建设能力、专业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独到的见解和不断探索的能力;

(4)具备运动队训练一线或专业体能训练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并能组织指导相应训练;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2.竞技体育系运动训练专业(儿童体智能训练方向)专业课教师1人(专业技术12级岗位):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较强的专业建设能力、科研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独到的见解和不断探索的能力;

(4)具备学前教育、幼儿体育、中小学生体能训练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3.社会体育系保健与康复专业课教师1人(专业技术12级岗位):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三年以上康复行业相关工作经历;

(4)能系统讲授本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

(5)具备独立承担和执行体育保健和运动康复实践技能指导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负责的工作态度。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地点:北京 北京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关键词:
福利奖金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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