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西安医学院在线应聘系统(http://zp.rsc-ehall.xiyi.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经用人部门资格初审通过后报人事处复审。
(三)考察
经人事处复审通过后直接进入考察环节,由各用人部门组织面试考察。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心理测评
在学校指定机构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评,体检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执行,心理测评由校外第三方机构组织。凡体检或心理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政审考察
主要包括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心理测评、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毕业生三方协议签订手续。正式报到后按照学校岗位聘用有关规定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八)管理方式
已录用的博士报到后均按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其中,博士自正式报到之日起,在校科技工作贡献度达到500分,即可办理纳入事业编制手续。
(可参考《西安医学院科技工作贡献度认定办法(试行)》http://kyc.xiyi.edu.cn/info/1017/2242.htm)
(八)管理方式
已录用的博士报到后均按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其中,博士自正式报到之日起,在校科技工作贡献度达到500分,即可办理纳入事业编制手续。
(可参考《西安医学院科技工作贡献度认定办法(试行)》http://kyc.xiyi.edu.cn/info/1017/2242.htm)
纪律与监督
(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学校纪委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其他说明
(一)录用人员须在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派遣证及相关必要证明后来校报到。(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国(境)外相关学历、学位均须通过教育部认证,且能够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就业报到证。)博士录用人员须自学校正式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来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为来我校应聘的省外高校博士提供一次性交通食宿补助不超过1500元(以实际报销为准)。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在应聘全程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凡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即视为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理解和认同。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9-86177532
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技术学校。1959年改名为陕西省西安卫生学校,并在此基础上成立陕西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2018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医、理、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的医学类院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一批博士专任教师 。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聘原则。
西安医学院引进人才岗位待遇暂行规定
岗位及基本条件
岗位:教学科研岗
基本条件:
1.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及道德修养,树立良好师
德师风,遵守法律法规(其中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的应为中共党员);
2.身心健康、治学严谨、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
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能够承担讲授本学科主干课
程,能够独立完成科学研究。
一、领军人才
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中有突出成就,受到业界公认
的国家级领军人才、能够作为核心人物凝聚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
攻关能力强的教学科研队伍。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
引进待遇:
1.实行年薪制,年薪 100-150 万元;
2.安家费 80-100 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 300 万元;
4.提供科研用房,配备 1-2 名科研骨干;
5.按照《西安医学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优先解决配偶工作;
6.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
注:特别优秀人才引进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二、卓越人才
在国家重点研究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
展潜力和较大社会影响。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
引进待遇:
1.准聘至教授 4 级岗位(准聘期限不超过 5 年);
2.安家费 70-80 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 100-200 万元;
4.提供科研用房,配备科研助手;
5.按照《西安医学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优先解决配偶工作;
6.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
三、骨干人才(A1 类)
在所从事教学科研领域中获得较高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和一
定社会影响的省级青年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引进待遇:
1.准聘至副教授 6 级岗位(准聘期限不超过 3 年);
2.安家费:50 万元;
3.科研启动费:理工医科类 80 万元;人文社科类 40 万元;
4.按照《西安医学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优先解决配偶工作;
5.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
四、青年拔尖人才(A2 类)
必要条件:
教学、科研潜力突出,从事学校主干学科专业博士或出站博士后,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引进待遇:
1.准聘至副教授 7 级岗位(准聘期限不超过 3 年);
2.安家费:30 万元;
3.科研启动费:理工医科类 50 万元;人文社科类 20 万元;
4.享受校内正式人员同等住房政策;暂不能解决住房前,享受住
房补贴 3000 元/月。
五、优秀博士人才(B1 类)
必要条件:
教学、科研潜力较强,从事学校主干学科专业博士或出站博士后,
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引进待遇:
1.聘至讲师 9 级岗位;
2.安家费:20 万元;
3.科研启动费:理工医科类 20 万元;人文社科类 10 万元;
4.享受校内正式人员同等住房政策;暂不能解决住房前,享受住
房补贴 2000 元/月。
六、博士人才(B2 类)
具有一定教学、科研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录用待遇:
1.聘至讲师 10 级岗位;
2.安家费:10 万元;
3.科研启动费:理工医科类 10 万元;人文社科类 6 万元;
4.享受校内正式人员同等住房政策;暂不能解决住房前,享受住
房补贴 1000 元/月。
说明:
博士应聘人员申请青年拔尖人才(A2)及以上类别的,须参加由
学校组织的学术答辩。答辩评委组形成统一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和
党委会研究决定。
录用优秀博士及常规博士无须学术答辩,经部门专业面试,公示
无异议后报人事处审核并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应聘人员登录“西安医学院在线应聘系统(http://zp.rsc-ehall.xiyi.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经用人部门资格初审通过后报人事处复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各学历阶段履历(档案)完整。 (七)身心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或开除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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