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湖北文理学院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专任教师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博士及以上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不限
年龄要求: 40岁以下
专业要求: 地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经济学

一、学校概况

  湖北文理学院是湖北省属多科性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地处中华民族智慧化身诸葛亮的故居--古隆中,校园三国历史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相得益彰。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央和地方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学校以“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为校训,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加快建设全国知名、交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大学,湖北文理学院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学校将为您提供自由的学术环境、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厚的薪酬待遇和广阔的发展平台,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学校,施展才干,实现梦想,共创湖北文理学院美好未来!

二、学术领军人才、学科(术)带头人

  (一)招聘岗位
  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理论、外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特殊人才可不受学科条件限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学术领军人才应为具有良好学术声誉和较高学术影响力的知名教授,能够制定战略性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较快提升学科实力水平,接近或入选国内一流学科。
  主要包括: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重大项目获得者;国家级奖励主持人或重要完成人;其它相当上述层次领军人才。
  5.学科(术)带头人应为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良好学术建树的中青年学者,具有较强的学科规划执行力,能够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优势特色,获得一批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主要包括:省(部)级特聘教授;省(部)级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级奖励主要成员;海外著名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者;国内知名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其它相当上述层次带头人。
  (三)引进待遇:
  享受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协议管理。

三、专任教师(面向博士)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湖北文理学院2023年博士教师招聘岗位表》。
  (二)岗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
  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50岁;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硕、博各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相关;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
  (2)以主持人身份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3)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公开出版高质量学术著作、艺术作品等出版物。
  应届博士学术成果中,导师排名第一、个人排名第二的同等认定。
  8.海外优秀博士(后)、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
  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待遇
  学校根据引进人才考核的评价结果分为四个层次(评价考核内容围绕思想政治素质、人才培养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社会学术声誉和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安家补助费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补助费由基本安家费和附加安家费组成,由学校一次性支付,科研启动费根据学校政策分批下达。
  引进人才还可享受襄阳市引进人才待遇,符合襄阳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可同时享受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引进政策及待遇详见下表:
  安家补助费

类别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第四层次
基本安家费100万80万60万40万
附加安家费1.交通运输工程、车辆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另增加10万元。
2.马克思主义理论、学前教育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大数据统计、智能制造、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金融学、会计学、旅游管理、临床医学、护理学,另增加5万元。
特殊学科思政课类、临床医学类、计算机类、旅游管理类、影视传媒类、建筑学类、美术类、设计类、音乐舞蹈类、体育类、外语类相关学科引进博士,安家补助费合计不低于60万元。

  科研启动费

第一、二层次 第三层次 第四层次
实验性理工医 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 实验性理工医 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 实验性理工医 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
30万 15万 20万 10万 10万 5万
工作待遇 1.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福利和保障待遇。      
2.到岗后初聘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直聘至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其他情况按相关政策认定后予以聘任。      
3.前三年内按副教授七级岗位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年后按实际聘任岗位执行。 
4.新进博士前三年内享受18000元/年学位津贴,博士后享受20000元/年学位津贴。  
5.前三年享受每月1000元的房租补贴,具有正高职称者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  
6.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可根据需要搭建实验平台。       
配偶安置 1.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条件的,通过考核可调入我校工作,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      
2.配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通过考核可在校内安排工作,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 
3.配偶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通过考核可在校内安排工作,按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同工同酬。       
其他政策 1.新进博士要求安排配偶工作的,安家补助费按下列情况核算:    
①配偶为博士,且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和岗位要求的,学校按人才引进政策给予聘用,引进待遇夫妻双方独立计算。      
②配偶为博士,不符合我校人才引进岗位要求的,学校按配偶安置政策给予聘用。引进待遇中安家补助费和科研启动费参照学校在校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返校奖励政策执行,其他待遇按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③配偶为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学校按配偶安置政策给予聘用,安家费减少20万元。  
2.海外优秀博士(后)、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3.引进人才来校面试,按学校标准报销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

  襄阳人才政策

生活补贴在襄首次就业的新进博士可按襄阳市现行人才政策申领,补贴标准为税前18万元,分三年按月发放。
购房首付款补贴在襄首次就业不满三年且无在襄自有产权住房的新进博士可按襄阳市现行人才政策申领。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元,以补贴券的形式发放,可在襄购房时使用。
人才公寓在襄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新进博士可按按襄阳市现行人才政策申领。套内户型不少于两室一厅,含基本家具、家电。公寓租期为三年,期满符合条件可续租两年。夫妻均为博士的,原则上只申领一套。
子女入学博士子女在襄就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享受绿色通道,可按襄阳市现行人才政策统筹安排。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湖北文理学院人才办)
  联系电话:0710-3591360
  联系人:王老师18827488646
  任老师18772957889
  李老师18986385855
  简历投递地址:hbwlxyrc hbuas.edu.cn(请应聘者注明应聘单位及专业)

湖北文理学院
地点:湖北省 襄樊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关键词:
科研经费福利奖金紧缺专业激励政策高额年薪紧缺人才重点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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