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 应用化学或化学工程与技术-教师/教学研究类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博士及以上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药学院 制药工程教研室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1人
年龄要求: 40岁以下
联系方式: 0451-82193031
专业要求: 化学 - 应用化学或化学工程与技术

应聘办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章程》;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4.应聘博士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 5.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校本部人事代理人员可申报; 7.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9日9:00-2018年7月6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报名。 3.注意事项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1)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2)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5)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三)查询审查结果 2018年6月29日9:00-2018年7月7日16:00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负责。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现场确认 1.校本部: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7月9日8:30-11:30,13:0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楼125教室和127教室。 2.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需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原件) (4)《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报考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证明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7)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五)考试 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人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含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含心理测试)后面试;对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岗位采取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hljucm.net/)通知公告栏公示三个工作日。 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7月10日13:30-16:00; 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楼人事处221室。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践技能操作等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ljucm.ne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政策

详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工资待遇

详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应聘者需提供的资料

见附件。

应聘条件

211院校毕业 心理测试+ 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联合办学、三表、专升本、预科等特殊类型生

附加文档

招聘资料.rar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地点: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关键词:
科研经费福利奖金紧缺专业激励政策高额年薪紧缺人才重点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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