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需将个人电子简历发送至相应二级学院的电子邮箱(电子简历按照以下规则命名:姓名+应聘学院+应聘学科),符合配偶安置条件者需附配偶电子简历、结婚证及相关学历学位材料。
1.博士研究生(第一层次) (1)原则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本人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本专业公认的重要学术期刊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1篇在本研究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高水平研究论文。业绩突出的优秀博士需满足校内规定的业绩条件。 2.博士研究生(第二层次) (1)原则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硕士、博士阶段毕业于国内重点高校、中科院研究院所或国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且满足校内规定的业绩条件。 3.优秀青年拔尖人才 重点院校博士毕业或具有国外博士研究生以上学习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学术成绩突出,经学校认定取得相关学术领域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领导相关学科方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在3—5年能够成为省级特聘教授等河南省拔尖人才乃至国家高端人才。 4.高端人才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河南省“百人计划”人选。
1.博士研究生(第一层次) (1)安家费15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以项目资助形式):工科、实验性理科10万元,文科、非实验性理科5万元。 (3)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一般优秀博士35万元,业绩突出的优秀博士40万元。入校后提供3年家属区免租金周转住房。 (4)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三年。 (5)博士配偶工作问题。配偶原则上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者,可视校内岗位需求情况,按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6)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2.博士研究生(第二层次) (1)安家费15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以项目资助形式):工科、实验性理科10万元,文科、非实验性理科5万元。 (3)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50万元。入校后提供3年家属区免租金周转住房。 (4)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三年。 (5)博士配偶工作问题。配偶原则上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者,按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6)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3.优秀青年拔尖人才 (1)安家费50万元,提供校内100平方米以上房源一套。 (2)根据学科需要,提供科研经费500万元,配备必要的科研条件和工作助手。 (3)除正常工资、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可聘为校内一级特聘教授岗位5年,每年享受岗位津贴10万元。 (4)根据河南省有关政策,解决配偶工作。 4.高端人才 学校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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