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落实事业编制,除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学校提供税前住房补贴、安家费、人才补贴、人才储备金和科研启动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1.引进方式一: (1)第一层次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员:住房补贴100万元;安家费20万元;科研经费理工科30万,文科15万;人才补贴1.8万/年;人才储备金3.6万/年。 (2)第二层次人才: 正高级职称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员:住房补贴80万元;安家费15万元;科研经费理工科25万,文科10万;人才补贴正高级职称人员1.2万/年,博士6000元/年;人才储备金2.4万/年。 (3)第三层次人才: 博士研究生:住房补贴70万元;安家费10万元;科研经费理工科20万,文科8万;人才补贴6000元/年;人才储备金1.2万/年。 以上三个层次人才服务期为6年。 2.引进方式二: 三个层次人才以任务定薪酬(25-50万元),不约定服务年限。 3.报销招聘过程中的交通住宿费,招聘体检费由学校全部承担。 (二)一般人才引进待遇 (1)紧缺专业的副高职称人才和硕士研究生给予住房补贴10万元、安家费3万元。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2)非紧缺专业的副高职称人才给予5万元补贴;非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贴。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3)报销1 次招聘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住宿费;考核合格聘用的,再报销 1 次交通住宿费;招聘体检费由学校全部承担。
需求专业: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气工程及电子信息类、统计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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