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符合学校引进教师要求的人员,可分别享受以下待遇: 1.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寒暑假、培养培训机会以及定期体检等薪酬福利待遇。 2.对于需要住校的教师,学校安排宿舍。 3.学校积极为教师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环境,设立校内拔尖人才及教授培育工程项目,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凡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获得高水平奖励成果与科研项目,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学校另行给予相应的奖励。 4.学校引进的人才符合南宁市人才引进条件者,可享受南宁市人才引进政策。 (二)博士研究生引进条件及政策 1.采取全职引进方式,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享受副教授待遇。 3.可享受安家补贴60万元(服务期8年)和科研启动基金(自然科学类15万元,社会科学类10万元)。 4.可安排校内住房一套。 5.配偶符合学校相关岗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高层次离退休人员引进条件及政策 1.学校适量全职招聘高层次离退休人员。基本要求为高级职称、硕士学位,男性63周岁(含)、女性6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有长期高校教学经验,或具有丰富的行业、企业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科研水平和辅导年轻教师的经验。 2.全职招聘的离退休返聘人员除不适用相关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外,享受校内同职称级别教师薪资福利及教学科研奖励等各项待遇。 (四)紧缺高层次人才可采用一人一议具体协商。
1.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有设计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3.副教授或副高级职称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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