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人员将填写完毕的《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信息一览表》(见本公告附件)以“应聘专业+姓名”的格式重新命名后,与个人简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课题)、获奖情况材料、有关学历和资格证书的照片或扫描件等一起,以附件形式发送到fsrlzy@hbue.edu.cn邮箱。 2.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学校相关系部对应聘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3.学校考核。通知初审合格应聘者来校进行面试或试讲等考核,拟定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 4.学校审定。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条件及计划 1.遵纪守法,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及研究生毕业于国(境)内外重点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符合我校专业发展需要; 4.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博士和有相关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6.统计学、数学建模及相关专业方向。
政策待遇 (一)对拟聘的博士(后)人员,除享受学校同类教师薪酬待遇外另给予博士津贴3.6万元(1000元/月平均支付),科研启动费5万元,提供校内过渡性住房、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8-20万元。特别优秀人才待遇面议。 (二)对符合副教授聘任条件者,可通过特殊评审程序或先聘后评副教授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对拟聘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管理,按照国家及学院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教学科研等业绩突出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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