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 教师7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博士及以上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人事处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中级
招聘人数: 3人
年龄要求: 35岁以下
联系方式:
专业要求: 材料科学与工程

应聘办法

(一)领军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首位完成人,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首席科学家或技术负责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省级主要学科带头人,省级技术创新平台首席科学家或技术负责人等。 (二)优秀青年博士:根据毕业院校和学术业绩分为三类。其中,石油类、化工类学科只招聘A类博士,机械类、控制类学科招聘B类以上博士,其他学科招聘C类以上博士。 A类: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专业所属学科在全国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或世界排名前200名(按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下同)的海外著名高校,各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高水平业绩成果。 B类: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专业所属学科在全国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30%或世界排名前400名的海外著名高校,各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业绩成果。 C类: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专业所属学科在全国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50%或世界排名前800名的海外高校,各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一定水平业绩成果。

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人才招聘系统”( https://rsc.slcupc.edu.cn/),按要求提交材料完成注册报名(附件2)。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三)考核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以上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考察范围。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人才认定 学校组织相关行业领域高层次专家召开论证会,坚持“五不唯”的评价原则,对其科研项目、成果奖励、论文专著等业绩成果和学术道德、能力素养等进行综合评价论证,逐人确定人才层次类别。

招聘政策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55周岁,优秀青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5周岁,科研学术成果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年龄限制,相关年龄的计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 4.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工资待遇

1.引进人才可按条件对应申报国家、山东省、东营市各类人才计划,符合条件的青年博士可享受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政策支持(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连续发放5年)。 2.引进人才配偶在异地工作的,积极创造条件,妥善在东营安排工作。 3.引进人才子女入园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结合本人意愿和就近就优原则由各级教育部门予以协调安排。 4.为符合条件的人才颁发“东营优才卡”,享受交通出行、医疗保健、健身休闲等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地点:山东省 东营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关键词:
福利奖金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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