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下列材料: (1)《郑州经贸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的复印件(扫描件),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4)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扫描件),其他代表性学术成果资料; (5)其他能反映本人学术和行政管理水平的材料,个人或分管工作的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以上材料按序号排序后打包压缩并以“应聘学院+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职称”命名,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 2.初选 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情况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人员。 3.复选 组织专家对入围者进行面试复选,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公示。 4.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2号郑州经贸学院人事处; 邮编:451191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499606 学校网址:www.zcib.edu.cn 招聘邮箱:xsrsczp@163.com
学校现有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会计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智慧制造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土木建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律系)、公共教学部等二级学院(系、部)。由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招聘二级学院(系部)院长(主任)。 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胜任相关岗位的组织管理能力; 2.有应聘学院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学术能力特别突出或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层主要管理岗位任职经历者年龄可适度放宽; 4.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担当意识和奉献精神,全职到校工作。
提供必要的办公、生活、科研条件,执行协议工资。具体待遇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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