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关键词: 科研经费福利奖金紧缺专业激励政策高额年薪紧缺人才重点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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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6 年龄要求:46岁以下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应聘条件: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二)刚性引进人才或本校的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柔性引进人员年龄不作硬性要求;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学科领域应与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一致。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及学术条件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专家、学者。 第二类: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 第三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以及相当学术水平的国内外专家、学者等。 第四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入选者、中组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以及具备以下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等。 1、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2、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和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第五类:具有较高科研水平的国内外专家,或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相关特殊人才等,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近5年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含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相当的业绩成果; 2、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引进优秀博士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其评议结果达到高层次人才管理要求的人员。 3、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并直接推荐,具有特殊才能或特殊业绩成果的拔尖人才。
招聘人数:6 年龄要求:46岁以下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应聘条件: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二)刚性引进人才或本校的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柔性引进人员年龄不作硬性要求;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学科领域应与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一致。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及学术条件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专家、学者。 第二类: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 第三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以及相当学术水平的国内外专家、学者等。 第四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入选者、中组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以及具备以下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等。 1、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2、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和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第五类:具有较高科研水平的国内外专家,或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相关特殊人才等,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近5年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含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相当的业绩成果; 2、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引进优秀博士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其评议结果达到高层次人才管理要求的人员。 3、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并直接推荐,具有特殊才能或特殊业绩成果的拔尖人才。
招聘人数:6 年龄要求:46岁以下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应聘条件: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5)2018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6)年龄要求:1977年5月21日至2000年5月21日间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海外工作经历者或博士后研究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197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应聘“ 蒙汉兼通”岗位人员需具备蒙语授课能力。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普通岗位。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无符合条件“项目人员”报名的项目人员岗位,经人社厅批准,可转为普通岗位,并按普通岗位要求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人数:2 年龄要求:46岁以下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应聘条件: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二)刚性引进人才或本校的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柔性引进人员年龄不作硬性要求;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学科领域应与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一致。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及学术条件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专家、学者。 第二类: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 第三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以及相当学术水平的国内外专家、学者等。 第四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入选者、中组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以及具备以下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等。 1、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2、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和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第五类:具有较高科研水平的国内外专家,或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相关特殊人才等,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近5年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含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相当的业绩成果; 2、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引进优秀博士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其评议结果达到高层次人才管理要求的人员。 3、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并直接推荐,具有特殊才能或特殊业绩成果的拔尖人才。
招聘人数:2 年龄要求:46岁以下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应聘条件: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二)刚性引进人才或本校的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柔性引进人员年龄不作硬性要求;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学科领域应与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一致。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及学术条件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专家、学者。 第二类: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 第三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以及相当学术水平的国内外专家、学者等。 第四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入选者、中组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以及具备以下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等。 1、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2、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和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第五类:具有较高科研水平的国内外专家,或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相关特殊人才等,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近5年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含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相当的业绩成果; 2、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引进优秀博士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其评议结果达到高层次人才管理要求的人员。 3、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并直接推荐,具有特殊才能或特殊业绩成果的拔尖人才。
招聘人数:6 年龄要求:46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应聘条件: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二)刚性引进人才或本校的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柔性引进人员年龄不作硬性要求;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学科领域应与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一致。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及学术条件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专家、学者。 第二类: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 第三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以及相当学术水平的国内外专家、学者等。 第四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入选者、中组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以及具备以下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等。 1、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2、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和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第五类:具有较高科研水平的国内外专家,或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相关特殊人才等,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近5年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含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相当的业绩成果; 2、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引进优秀博士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其评议结果达到高层次人才管理要求的人员。 3、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并直接推荐,具有特殊才能或特殊业绩成果的拔尖人才。
招聘人数:6 年龄要求:46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应聘条件: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二)刚性引进人才或本校的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柔性引进人员年龄不作硬性要求;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学科领域应与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一致。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及学术条件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专家、学者。 第二类: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 第三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以及相当学术水平的国内外专家、学者等。 第四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入选者、中组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以及具备以下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等。 1、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2、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和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第五类:具有较高科研水平的国内外专家,或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相关特殊人才等,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近5年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含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相当的业绩成果; 2、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引进优秀博士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其评议结果达到高层次人才管理要求的人员。 3、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并直接推荐,具有特殊才能或特殊业绩成果的拔尖人才。
招聘人数:6 年龄要求:46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应聘条件: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5)2018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6)年龄要求:1977年5月21日至2000年5月21日间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海外工作经历者或博士后研究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197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应聘“ 蒙汉兼通”岗位人员需具备蒙语授课能力。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普通岗位。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无符合条件“项目人员”报名的项目人员岗位,经人社厅批准,可转为普通岗位,并按普通岗位要求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人数:2 年龄要求:46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应聘条件: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二)刚性引进人才或本校的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柔性引进人员年龄不作硬性要求;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学科领域应与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一致。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及学术条件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专家、学者。 第二类: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 第三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以及相当学术水平的国内外专家、学者等。 第四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入选者、中组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以及具备以下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等。 1、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2、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和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第五类:具有较高科研水平的国内外专家,或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相关特殊人才等,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近5年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含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相当的业绩成果; 2、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引进优秀博士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其评议结果达到高层次人才管理要求的人员。 3、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并直接推荐,具有特殊才能或特殊业绩成果的拔尖人才。
招聘人数:2 年龄要求:46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应聘条件: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二)刚性引进人才或本校的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柔性引进人员年龄不作硬性要求;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学科领域应与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一致。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及学术条件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专家、学者。 第二类: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 第三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以及相当学术水平的国内外专家、学者等。 第四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入选者、中组部“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以及具备以下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等。 1、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2、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和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第五类:具有较高科研水平的国内外专家,或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相关特殊人才等,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近5年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含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相当的业绩成果; 2、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引进优秀博士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其评议结果达到高层次人才管理要求的人员。 3、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并直接推荐,具有特殊才能或特殊业绩成果的拔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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