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需求层次
(一)第一层次:“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二)第二层次:贵州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国务院津贴获得者、博士生导师;主持并获部、省级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三)第三层次:博士研究生且具有教授职称。
(四)第四层次: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或教授;优秀的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紧缺专业博士: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教育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与舞蹈学、中国史、外国语言学、体育学。
优秀博士:近5年取得的业绩须达到下列条件的1项:
1.主持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或EI、SSCI或CSSCI收录;或出版学术专著或主编教材2部;
3.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排名第一);
4.获得过地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5.主持获批或认定省部级以上课程(教材)或在线开放课程1项;
6.具有丰富实践应用背景,经学校考核确认具有某一方面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社会、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业界公认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
(五)第五层次:一般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主要待遇 | 第一层次人才 | 第二层次人才 | 第三层次人才 | 第四层次人才 | 第五层次人才 |
购房及生活补贴 | 200万元 | 100万元 | 80万元 | 70万元 | 60万元 |
科研资助费 (课题立项) |
自然科学类 100万元 社会科学类 | 自然科学类 40万元 社会科学类 | 自然科学类 25万元 社会科学类 | 自然科学类 15万元 社会科学类 | 自然科学类 15万元 社会科学类 10万元 |
住房事宜 | 提供住房1套(不低于100平方) | 提供住房1套 | 提供1500元/月过渡期租房补贴(校一次性购房和生活补贴支付后终止) | 提供1500元/月过渡期租房补贴(学校一次性购房和生活补贴支付后终止) | |
人才津贴 | 5000元/月 | 1500元/月 | 1200元/月 | 教授900元/月、博士研究生800元/月 | |
家属事宜 | 配偶、子女可解决事业单位编制 | 配偶或子女符合入编条件解决事业编制,不符合予以校内临聘(限1名) | 配偶或子女符合入编条件解决事业编制,不符合予以校内临聘(限1名) | 配偶符合入编条件解决事业编制,不符合予以校内临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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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事宜 | 提供所需科研、办公场所;配备3-5名科研助手 | 提供所需基本场所;配备1-2名科研助手 | 提供基本实验场所;配备科研助手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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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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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博士享受副教授七级待遇(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附加补贴+边补),期限3年。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博士享受教授四级待遇(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附加补贴+边补)时限3年。 | |
注:配偶或子女入编条件:为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或具有硕士学历学位或具有高校副高级职称。学校帮助协调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 |
1.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师德和团队精神。
2.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第三、四、五类层次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4.服务期限为5年,双方签订引进协议,协议内容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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