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方式
应聘高层次人才,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电子稿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consultant@acabridge.edu.cn。邮件标题和附件材料均以"姓名+应聘岗位编号"命名。
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科研成果材料。
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现代皮衣之都—海宁,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学院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规划在建的杭海城际铁路直达学院门口,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杭州临平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教学设施齐全,生活设施优良,校园环境幽雅,是"浙江省十大最美校园"之一。
学院师生正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遵循"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德才兼育、产教融合、开放协同"的办学理念,培养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朝着经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不断奋进。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二、人才类型
引进人才分为3个类型,高层次人才、应用型人才。其中,高层次人才分为:学科领军人物、学术拔尖人才、学术(教学)骨干和青年博士。高层次人才和特别优秀的博士人才可申请浙江财经大学事业编制。
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金、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参考标准如下(执行标准以协议为准):
一:学科领军人物
科研启动金20-30万 ;安家费5-10万 ;购房补贴或住房:125(教师专用房100平方米)
二:学术拔尖人才
科研启动金10-20万 ;安家费3-5万 ;购房补贴或住房:75(教师专用房60平方米)
三:学术(教学)骨干
科研启动金5-10万 ;安家费2-3万 ;购房补贴或住房:55-60
四:青年博士
科研启动金3-5万 ;安家费1-2万 ;购房补贴或住房:45-50
五:应用型人才
科研启动金1-2万 ;购房补贴或住房:8-10
其他事项说明
1.引进条件、工作任务、引进待遇和管理考核等详见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9]10号)。
2.科研相关制度详见:http://kjhz.zufedfc.edu.cn/gzzd.ht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4084号, 京ICP备12045350号-20,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1101082020024
Copyright © 2021 zpjob.aca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Ab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