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类别和薪酬待遇
(一)杰出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年薪不低于150万元,其他待遇面议。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与以上相关人才学术水平相当的杰出人才。年薪不低于110万元,购房补贴、安家费300万元,科研启动费150-500万元。
(二)领军人才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入选者;以及与以上相关人才学术水平相当的领军人才。年薪不低于70万元,购房补贴、安家费200万元,科研启动费120-400万元。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及与以上相关人才学术水平相当的领军人才。年薪不低于50万元,购房补贴、安家费120万元,科研启动费100-300万元。
(三)拔尖人才
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双创计划”(双创人才)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扬州大学特聘教授、扬州大学青年百人。年薪20-35万元,购房补贴、安家费30-80万元,科研启动费15-100万元。
(四)优秀人才
符合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科研业绩成果突出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毕业于海内外著名大学并有良好科研业绩成果的优秀博士(博士后)。购房补贴、安家费20-35万元,科研启动费4-20万元。
(五)创新团队
学校鼓励引进优秀创新团队,对于在学科前沿领域已取得突出成就或具有显著创新潜力,以上述第一至三类型人才为带头人或核心成员的团队,除团队成员享受以上相应待遇外,根据实际水平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团队特别支持。
二、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进站工作条件;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低于学校该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与流动站的研究方向基本一致,并具有创新性。普通全职博士后年薪25万,师资博士后年薪30万。
三、其他待遇
学校对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省公开招聘条件的可以纳入江苏省事业编制,在医疗、养老等方面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学校在人才培养、职称评聘、项目申报等方面将提供大力支持和政策优惠;学校根据人才类别和实际情况提供办公和实验用房、团队助手、住房、周转房、租房补贴、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支持条件和服务措施;在教学科研岗位无专业技术职务但科研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可享受副教授待遇。
符合扬州市相关人才政策资助条件的优秀人才,可享受地方人才经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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