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16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投递应聘相关材料。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齐鲁医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2021年齐鲁医药学院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相关证件请统一扫描至1个PDF文件中)发送至电子邮箱:3408192920@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遴选程序
1.学院对应聘材料审核后,按照岗位需求1:3的比例(不足1:3时以实际人数为准)电话通知审核通过人员参加面试或试讲,审核不通过人员不再单独通知。
2.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院长办公会审定。
3.体检及心理测试
学院按规定组织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心理测试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拟聘人员需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测试。
4.公示
学院人力资源处对拟聘人员信息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5.政审及阅档
学院人力资源处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及查阅个人档案,主要涉及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
(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应聘者按规定试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
(三)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其他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具有2021年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能正常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报到入职。
2.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要求,同时要求2021年底前就业落户手续办理完毕并报到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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