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对象年龄条件: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本次招聘名额为100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电子档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招聘邮箱,报名材料和邮件标题为: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姓名。(例:博士研究生/讲师+教育学+张三)。
(一)《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按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二)《报考信息登记表》(附件3)
(三)身份证扫描件。
(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和公开发表的代表作扫描件。
(五)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扫描件;
(六)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等)。
(七)艺术类报考者还须提供本人在校或工作期间创作(设计)的代表性作品集(或作品电子文档)。
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二级学院将符合引进条件人员的基本材料和考察申请递交人事处。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后启动正式考核工作。
考核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进行,考核由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招聘单位进行。
通过学校研究确定的拟录人员,经体检、心理测试、公示无异议,由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博士引进待遇按照《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川文理委〔2019〕84号)和四川文理学院《2022年引才待遇及激励措施补充办法》(川文理〔2022〕40号)分类标准执行。
(一)引进费(含省、市人才引进补贴)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级职称者税前70万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税前60万元。
(二)博士科研启动经费
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资助经费10万元。
(三)住房保障:1500元/月租房补贴。(已享受住房保障者不予发放租房补贴)
(四)特殊津贴:按1200元/月标准给予校内特殊绩效津贴。
(五)持续贡献奖:按1万元/年计算持续贡献奖。
(六)视人才及配偶情况安排配偶工作。配偶自愿待业在家,给予引进人才生活补助1500元/月(含税),补贴3年。协助解决子女中小学上学事宜。
(一)不进入事业单位编制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级职称者年薪为税前45万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薪为税前35万元。
(二)进入事业单位编制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级职称者年薪为税前40万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薪为税前30万元。
注:全职引进和年薪制聘任二者择其一。
(一)全职引进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1.完成所聘岗位的教学和科研等基本工作职责。
2.在引进的前三年,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为:
专职科研岗 | 其他岗位 | ||
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会科学类 | 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会科学类 |
90万元 | 45万元 | 45万元 | 20万元 |
3.在引进的前三年,须完成下列四项任务中的一项;专职科研岗须完成下列四项任务中的两项:
科研项目 | 以学校为申报单位,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
科研获奖 | 以学校为申报单位,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1项(本人排名前十),或获得省部级科研一等奖1项(本人排名前五),或获得省部级科研二等奖1项(本人排名前二),或获得省部级科研三等奖1项(本人排名第一)。 |
教学获奖 | 以学校为申报单位,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1项(本人排名前五),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其他等次奖1项(本人排名前三)。 |
学术论文(著) (完成任意1项条件) | A. 以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或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艺体类发表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 B. 在学校认定的国家A、B类出版社出版独立专著1部。 C. 自然科学类获准发明专利(排名第一)1项。 |
(二)年薪制聘任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1.完成所聘岗位的教学和科研等基本工作职责。
2.每三年须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为:
专职科研岗 | 其他岗位 | ||
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会科学类 | 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会科学类 |
200万元 | 100万元 | 120万元 | 60万元 |
3.每三年完成下列五项任务中的两项,专职科研岗须完成下列五项任务中的三项:
科研项目 | 以学校为申报单位,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或科技部科研项目1项。 |
科研获奖 | 以学校为申报单位,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1项(本人排名前五),或获得省部级科研一等奖1项(本人排名前三),或获得省部级科研二等奖1项(本人排名第一),或获得省部级科研三等奖2项(本人排名第一)。 |
教学获奖 | 以学校为申报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本人排名前五),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1项(本人排名前三),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其他等次奖1项(本人排名第一)。 |
学术论文 | A. 人文社会科学类:以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或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3篇。 B. 自然科学类:以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3篇,或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4篇。其中SCI一区或二区1篇。 |
专著 | 在学校认定的国家A、B类出版社出版独立专著2部。 |
联系人:沈老师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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