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3. 坚持按单位、岗位、专业对口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责描述及任职条件
岗位:文学院副院长
岗位要求: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5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熟悉高等教育工作,能够积极主动配合院长开展工作。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学术影响较大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中国语言文学或传播学(广告学)相关学科专业背景,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
5.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规范,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操作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按照公布的招聘职位报名,并按各招聘职位规定要求发送个人简历。
(二)资料审核、通过者将进入面试。
(三)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四)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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