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烟台大学 - 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教师/教学研究类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博士及以上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烟台大学-机电汽车工程学院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11人
年龄要求: 45岁以下
联系方式: 0535-6902402
专业要求: 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学校编制年度公开招聘人才工作方案,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审批后,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应聘人员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属海外学历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身份证;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 6.符合引进人才相应层次的证明材料,如项目书、获奖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 各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应聘人员材料,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各用人单位成立面试考核专家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有关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组成,成员一般为7、9、11人。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各占面试成绩的50%。 

( 五)考察推荐 面试结束后,各单位面试考核专家组负责人将面试情况向所在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汇报,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及建议确定的人才层次。各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由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和部分学术委员组成,对拟录用的人员,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签署意见。

( 六)学校审定 人事处汇总各单位拟引进人才情况,经校学术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评议后,报学校研究通过。 

(七)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按人事工作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合同,办理入校和聘用手续。

招聘政策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水平,推进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科研水平,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引进人才坚持突出重点、按需设岗、统筹兼顾、优化结构,坚持公开招聘、严格条件、注重业绩和德才兼备。 

第三条 人才引进的工作目标:汇集若干造诣精深、国内知名的学科领军人物,引进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力量,组建一批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优秀学科创新团队,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与学校发展及社会需要相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高水平人才队伍。

 第四条 引进人才分为全职引进和兼职引进两种形式。全职引进指通过公开招聘和调动进入学校的正式编制人员。兼职引进指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按照聘用协议,以科研合作、技术攻关、兼职教师等形式,每年在学校工作一定时间的人员。 

第五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可以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 

第六条 根据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引进人才分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博士五类。 

第七条 杰出人才 两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和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国(境)内外相同层次人才。 

第八条 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一)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等。 

(二)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专家);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 (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一等奖的首位人员;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 

(四)经专家评价和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第九条 拔尖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一)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其他省份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相当于“泰山学者工程”);在国外知名高校获聘教授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 

(二)近5年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含)、省部级技术发明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首位人员。 

(三)近5年主持国家级(不含国家基金委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和省部级重大(重点)等科研项目2项,并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学术期刊正刊发表SCI三区、EI、SSCI、CSSCI、A&HCI收录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论文合计10篇。 

(四)近5年入选ESI高被引作者。

 (五)经专家评价和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第十条 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一)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且在国外知名高校获聘副教授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 (二)全球TOP200高校博士应届毕业生、在全球TOP200高校或年度全球自然指数(NATURE INDEX)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学者,且发表3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三)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二位)以上奖励;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不含国家基金委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或2项省部级有资项目。同时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学术期刊正刊发表SCI三区以上、EI、SSCI、CSSCI、A&HCI收录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出版学术专著、获国家发明专利等合计6篇(项),其中专利总数量不超过20%。

 第十一条 青年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第一层次 全球TOP300高校博士毕业生,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青年学者,或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且达到较高学术水平。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SCI、SSCI一区期刊或学校确定的A刊发表论文2篇或《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1篇;SCI、SSCI二区期刊或学校确定的AB刊发表论文4篇。 

第二层次 海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的优秀博士;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SCI二区论文2篇或学校确定的B刊发表论文2篇或SCI三区、CSSCI全文收录4篇。 

第三层次 符合学校教学科研需要,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博士。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科、硕士、博士和博士后阶段应有两个阶段是“985”(或国家一流大学)、“211”(或国家一流学科)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科)或国家重点科研院所或国外相同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或国内著名行业类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或研究经历。 学校紧缺专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习经历等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十二条 有特殊业绩者,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才类别及层次。

工资待遇

第十三条 按照引进人才类别及层次,学校对全职引进的人才提供如下待遇:详见《烟台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全职引进人才待遇发放方式 人才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等人才待遇经费一次性发放。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均符合以上条件的,按各自人才层次享受待遇;夫妻双方同为博士,但一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可以同时引进,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方,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按青年博士第三层次减半享受待遇。 第十六条 学校可以为各类人才安排配偶工作,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可办理调动手续,安排正式编制岗位;其他情况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推荐安排非正式编制工作岗位。 第十七条 青年博士第一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经专家评价等程序,来校后可以直接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八条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同时申请享受烟台市人才待遇。 第十九条 兼职引进的人才待遇,根据其来校工作时间和完成目标任务等情况协议确定。引进的外籍人才待遇,根据具体情况合同约定。

应聘者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简历;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属海外学历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身份证;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 

6.符合引进人才相应层次的证明材料,如项目书、获奖证书等。

烟台大学
地点:山东省 烟台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关键词:
子女入学解决配偶工作住房补贴购房补贴高额年薪重点岗位津贴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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