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枣庄学院 - 艺术学理论-教师/教学研究类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博士及以上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1人
年龄要求: 45岁以下
联系方式: 0632-3786720
专业要求: - 艺术学理论

招聘政策

领军人才: 在国际国内具有很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已取得了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掌握了关键性核心技术或解决过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来校工作后能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实际需要,正确把握学科专业前沿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组建并带领高水平教学科研创新团队,面向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技前沿,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及关键领域攻关,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的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标志性创新成果的拔尖人才。 学科带头人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已取得了重要理论创新成果、掌握了关键性技术或解决过重要工程技术难题,来校工作后能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实际需要,正确把握学科专业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沿性、创新性的构想建议;能组建并带领高水平教学科研创新团队,面向国家和区域重点战略需求,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创新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或关键性技术攻关,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的重要突破,并取得重要标志性创新成果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青年英才 C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已取得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历学位,且近五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主持(或首位完成)国家级有资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研究项目;首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二等奖;首位在本专业领域取得高质量研究成果;首位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C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已取得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历学位,且近五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主持(或首位完成)国家级有资项目,或省(部)级有资项目2项;首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首位在本专业领域取得高质量研究成果;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C3: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已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 高层次人才团队 需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或科技创新能力,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工资待遇

说明: 1.对于学校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引进条件。 2.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依托我校申报国家级和山东省人才支持计划和项目,获批后将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 (一)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可采取全职引进或柔性方式引进。 全职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制,学校在聘期内提供安家补助、团队建设经费、周转房等优惠政策 (二)青年英才 “青年英才”可采取全职引进长期聘用或全职引进短期聘用方式引进。 长期聘用人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同时学校为人才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海外访学经费、周转房(或租房补贴)等人才政策,具体待遇根据个人学术水平等情况协商确定。 全职聘用人才进校工作后,可申报学校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入选后享受60万元/年或30万元/年或10万元/年的人才津贴。 短期聘用人才聘期一般为3-5年,聘期内实行协议薪酬制。学校与短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目标任务,若聘期内超额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协议薪酬可上浮。上浮金额依据合同约定标准确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学校为人才提供安家补助、科研启动经费;聘期内,提供周转房(或租房补贴),缴纳社保,发放福利。

枣庄学院
地点:山东省 枣庄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关键词:
安家费子女入学解决配偶工作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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