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青岛科技大学 - 工程热物理与机械、化工、材料交叉领域的科学、技术及装备-博士后
职位类型: 博士后
学历要求: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人事处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1人
年龄要求: 不限
联系方式:
专业要求: 物理学 - 工程热物理与机械、化工、材料交叉领域的科学、技术及装备

应聘办法

应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我校培养的博士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4.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招聘程序

1. 申请人向相应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流动站进行初审: (1) 《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审批表》(学校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2) 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 近5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获批的专利、承担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各设站学部(院)博士后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认真评议,结合本学科发展规划与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遴选拟招收的博士后,并将《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审批表》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必要时设站学部(院)还应与申请人培养单位和导师联系,具体了解其思想品质、科研能力、现实表现、家庭情况等。 2. 网上申请。 经博士后流动站初审,学校审批同意拟招收的申请者,在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表格下载”中下载《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2019版),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盖章。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经学校博管办和省博管办网上审核通过后,办理入站手续。 3. 入站手续。 已通过网上审核人员,要及时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入站手续,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合同》,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青岛科技大学在职做博士后研究工作协议书》。

工资待遇

1. 按照国家规定,博士后系国家正式职工,虽不列入我校正式编制,但在站期间计算工龄,享受我校在职人员的相应福利待遇,工资和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在职博士后原单位保留工资关系的除外)。 2. 未曾确认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薪酬参照校内专技十级岗位标准发放,发放时间一般不超过24 个月。 3. 按照相关政策文件享受青岛市博士后各种资助及补贴待遇,青岛市补贴包括(具体情况按照青岛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1)每人每年6万元生活和住房补贴,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最多申领24个月。 (2)进站后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经过专家评审后,可一次性申领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 (3)出站后留青工作或留青创业,可申领25万元安家补贴。 4. 外籍博士后社会保险,参照我校外籍教师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应聘条件

导师:何燕

附加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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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青岛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设在综合服务楼4001

联系电话:0532-88959200

邮箱:272239354@qq.com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99号


青岛科技大学
地点:山东省 青岛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关键词:
安家费住房补贴实验室配备科研启动费组建团队特聘教授学术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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