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分子药理与药物评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招聘药学相关方向博士后研究人员6名。
招聘程序
1、报名者请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含学习及研究经历);
(2)学位论文;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的期刊首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和由第三方单位出具的论文收录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4)其它可以证明本人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
2、初选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须携带所有申请材料的纸质版1份,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的原件。
3、通过面试者,体检合格后即被录用。
1、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博士后相关规定和烟台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提供住房补贴、博士后津贴等福利待遇。 统招博士后实行协议年薪制,由学校和合作导师共同承担。学校和导师根据拟进站人员博士学位授予学校的世界排名(参照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情况承担不同的年薪。对于特别优秀的,其年薪可另行商议。
2、博士后工作期间表现优异的,课题组将给予相应奖励。 对出站考核为优秀的统招博士后可优先推荐到学校专职科研或教学岗位工作。
应聘条件及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具有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设计、药理毒理和药物代谢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后的年限不超过3年; 3、能够独立进行科研工作,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IF>3.0的SCI论文1篇; 4、英语较好,善于沟通、交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及敬业精神; 5、招聘分为统招博士后和在职博士后两种类型,统招博士后:以统招博士毕业生的身份,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全时全职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含外籍人员);在职博士后:以在职身份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须全时脱产到烟台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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