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2.外省市社会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强电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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