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 教学或管理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博士及以上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人事处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3人
年龄要求: 不限
联系方式:
专业要求: 专业不限 - 专业不限

招聘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直接与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通过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岗位本年度长期招聘 网络报名联系邮箱:consultant@acabridge.edu.cn 现场报名地点:潍坊护理职业学院主校区教学办公楼613房间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前请先提前电话联系)。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潍坊护理职业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各阶段学习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主要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个人获奖情况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海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条件要求中的其他条件和可以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及技术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 8.委托别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网络报名的,可先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纸质材料面试前提交审核。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在现场评议或考试前携带个人相关证件、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不通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齐全而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 考试内容和方法 对A岗位应聘人员进行专家评议,评议以面谈交流和审查成果材料的方式进行,评议结束后根据评议结果确定进入拟聘用岗位的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主要通过临床操作方式进行。主要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陈述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综合考核采取查阅个人报名材料、审查研究成果、现场提问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科研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与能力。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聘用 学院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政策

人才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包括: 海内外优秀博士研究生;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奖人员 (二)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报考A岗位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报考B岗位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6.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计划)。

工资待遇

待遇 A岗位聘用人员为学院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其中符合潍坊市有关政策要求的,享受潍坊市专项事业编制和有关补助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条件的,经学院认定后享受相应的待遇。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地点:山东省 潍坊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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