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护理学教师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硕士及以上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人事处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1人
年龄要求: 不限
联系方式:
专业要求: 临床医学 - 护理学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沂校区(http://www.sdmc.edu.cn/)和济南校区http://www.sdmcjn.edu.cn/)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网址http://39.104.22.138/qlzp/)进行报名。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或学校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consultant@acabridge.edu.cn,邮件发送名称格式为“申报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学历”,报名材料扫描顺序见“招聘系统”说明。逾期未发送材料或未按要求发送材料的将不予审核,报名材料审核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3.通过报名材料审核人员请随时关注“招聘系统”通知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岗位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医疗类、中医类、护理类、检验类岗位笔试为卫生类考试。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根据笔试实际情况设定合格线。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学校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在规定的材料审查日期未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及答辩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举止仪表、板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其他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以内,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方面知识。 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到原工作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文件精神,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政策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8日以后出生); 5.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应聘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提供医师资格证等的,可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应聘,后续可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并向学校提供,未按照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的应聘人员,学校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除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基本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基本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毕业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正常毕业证明。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2.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工资待遇

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应聘条件

妇产科护理、妇幼保健、母婴护理、助产护理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点:山东省 临沂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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