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华侨大学 - 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教师/教学研究类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博士及以上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人事处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不限
年龄要求: 不限
专业要求: 中国语言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

应聘办法

面向全球公开招聘,本招聘启事长期有效。应聘者填写《华侨大学引进特聘教授审批表》(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师资科专区),将word文档发送至华侨大学人才招聘邮箱hqurs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应聘岗位层次”。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洪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6-592-6161099、86-595-22692370 联系邮箱:hqursc@126.com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招聘政策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中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立德树人,学风严谨,为人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与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国内外相当于两院院士水平的人才。 2.第二层次 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重点(培育)学科、重点实验室第一负责人,国家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排名第一)、教育部高校社科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院所的教授,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正刊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国际学术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专家;或具有海内外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和影响的知名学者。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第三层次 重点引进“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特支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 国内知名高校的教授、海外知名高校的副教授。且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排名第一),或教育部高校社科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或获得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排名第一),或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正刊、《中国社会科学》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Nature》《Science》《Cell》子刊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材料、化学学科在影响因子大于10的国际公认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及以上,或物理、光学、生物医学学科在JCR-SCI刊源1区或认定为SCI TOP的刊物正刊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10篇及以上,机械、化工学科发表8篇及以上,其他学科发表6篇及以上(论文的影响因子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当年JCR期刊影响因子的大类分区情况为准,下同),或在我校人文社科一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7篇及以上,或近五年在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级人才项目、本学科高水平论文、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中具有三项突出业绩成果者。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第四层次 重点引进具备冲击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青年千人计划”、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国家青年拔尖人才等青年高层次人才项目水平的青年人才。若已经进入上述国家级青年项目会评的人选,可直接入选。 在国内知名高校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位,任副教授以来(如副教授任职超过5年主要考察近5年)的业绩条件应高于我校该学科破格晋升教授的业绩条件。海外应聘人员主要考核论文论著条件,近5年取得本学科领域标志性成果,原则上发表论文情况应高于我校破格晋升教授论文标准的1.5倍,或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影响因子大于20的《Nature》《Science》《Cell》子刊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SCI TOP期刊上发表论文7篇。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引进待遇

学校为全职引进来校工作的人才提供以下待遇:

(一)经费支持

 层次

         年 薪

自然科学 人文社科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安家费   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

自然科学 人文社科

第一层                                面议                                      
第二层

             ≧90

 60           200300-500  80-120
第三层60-90    50-70 40           140100-300  60-100
第四层

35-40    30-40

       

 20            80 80-200   40-60

备注:1.以上经费单位:万元,均为税前待遇。

2.以上经费均不含入选国家、省市项目资助的经费,不含超科研任务的学校高水平成果奖励。

 

(二)工作和生活条件支持

1.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实验室和相关设备。

2.对引进的第二、三层次人才,学校的相应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直接认定为博士生导师;推荐申报华侨大学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支持计划或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对第四层次人才,符合学校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的,推荐认定相应学科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

3.根据学校周转房政策,未领取购房补贴前,提供学校周转房。

4.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园问题。

 

华侨大学
地点:福建省 厦门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关键词:
科研经费福利奖金紧缺专业激励政策高额年薪紧缺人才重点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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