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新疆艺术学院 - 教师
职位类型: 教师/教学研究类
学历要求: 硕士及以上
工作性质: 全职
性       别: 不限
用人部门: 文化艺术学院
工作经验: 不限
职       称: 不限
招聘人数: 1人
年龄要求: 不限
联系方式: 0991-2583574
专业要求:

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初审资格仅限于2021年2月10日20: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后续安排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一)非教师岗位(岗位代码:A2101、B2102、B2103)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考试方式:网络在线笔试。委托第三方全程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安排见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具体安排、网址、账号、密码等均由第三方工作人员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通知,请注意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短信通知。 (2)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形式:网络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按60%折合计算。主要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举止仪表及现场表现、知识面、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面试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校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不少于7人),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于面试前3天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 (4)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面试成绩须达到新疆艺术学院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站上公布。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不合格者除外)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及排名。 (二)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2104-B2119)采用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考核。 1.考试方式:网络考核。 2.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专业基本素质(说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测试内容:①举止仪表;②知识面及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③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6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40分)。 4.考试由学校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总成绩当场公布,若总成绩相同,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体检人选及体检工作相关安排。 三、体检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在体检环节进行资格复审,须按要求携带网络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行拟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且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四、考察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应聘者需提供的资料

1.《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4.MHK四级乙等以上或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对政治面貌、专业研究方向等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参加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环节须按岗位要求扫描清晰进行附件上传;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阶段须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资格确认。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1月25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0年1月25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详见(附件1);

(七)少数民族中民考民的应聘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通过MHK成绩为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参照附件1);

(十)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十一)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新疆艺术学院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关键词:
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高额年薪组建团队实验工作用房福利奖金养老保障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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