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条件及类别
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术道德正派;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学术交流能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一)领军人才
1.领军A类人才: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境)外著名学术机构的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顶尖人才。
2.领军B类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创新项目)、“万人计划”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国(境)外著名大学教授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领军C类人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部级创新团队的负责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二)拔尖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副高职称可放宽至40岁,正高职称放宽至45岁)。相关科研成果要求为近五年取得。
1.拔尖A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具有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经历,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期刊发表论文8篇(其中一区4篇),或SSCI期刊、CSSCI期刊发表论文8篇。
2.拔尖B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具有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经历,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期刊发表论文6篇(其中一区3篇),或SSCI期刊、CSSCI期刊发表论文6篇。
3.拔尖C类人才:博士毕业于国(境)内外知名大学(泰晤士报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且在本学科领域SCI一区3篇,或SSCI期刊、CSSCI期刊发表论文5篇。
(三)青年英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高级职称可适当放宽),且符合当年博士引进分档的具体条件。青年英才引进的评价标准实行“一院(学科)一策”,相关科研成果要求为近五年取得。
1.A类博士
毕业于国(境)外著名大学(《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排名前200强高校),或中科院、社科院、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且成果达到当年各用人单位青年英才A类博士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
2.B类博士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于国(境)内外知名大学(《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排名前200强高校);
(2)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且成果达到当年各用人单位青年英才B类博士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
3.C类博士
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科研能力较强,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成果达到当年各用人单位青年英才C类博士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
4.D类博士
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科研能力较强,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四)团队
对于团队的引进,通过组织专家论证给予特别支持。团队成员之间应具有长期合作的基础,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符合我校人才引进领军人才的条件,团队其他成员应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要求。团队科研费用整体核拨,团队成员的个人待遇根据其实际水平参照各类人才引进标准适当提高,其中,带头人提高20%,其他成员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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